221.5万拍品成交促执行落地
时间:2025-09-17 A+   A- 举报

本报讯 近日,在启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江苏省宜兴监狱的紧密配合下,在押被执行人顾某名下两处不动产成功拍卖,最终以221.5万元成交,较起拍价溢价120万元,溢价率高达110.9%,顾某所涉财产刑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的统一。

顾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等,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同时需追缴其用于犯罪活动的资金147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市人民法院执行团队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财产查询,锁定顾某名下两套房产及一处车库。

然而,经前期摸底调查,承办法官汪兵发现其中一套房产由案外人实际居住,且该案外人态度坚决,拒不配合腾房,导致房产拍卖程序难以推进。若无法腾空房屋,即使启动拍卖,后续交付也会引发新的纠纷,生效判决将沦为“法律白条”。执行团队深知问题的紧迫性,随即积极与顾某服刑的宜兴监狱进行沟通协商,请求协助。

接到启东法院的协助请求后,宜兴监狱高度重视,迅速搭建协作桥梁:一方面为启东法院法官赴监狱与顾某开展执行谈话提供全程保障,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另一方面,监狱管教民警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优势,多次与顾某耐心沟通,从法律后果、个人信用、社会影响等多维度进行释法说理,逐步打消顾某的抵触情绪。在“法院释法+监狱疏导”的双重努力下,顾某最终转变态度,主动联系案外人协商腾房事宜,成功促成案外人在规定期限内清空房屋并交付法院。

从发现“腾房难题”到房屋顺利上拍,再到高价成交,市人民法院与宜兴监狱的高效协作,打通了执行“最后一公里”。这一案例正是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协作配合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针对刑事涉财产刑案件中 “被执行人在押、财产查找难、处置阻力大” 等痛点,市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持续强化与监狱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有效突破了传统执行模式的瓶颈,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推动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迈入“协同化、高效化、规范化”新台阶。

(通讯员 江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