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发卡 护“未”成长
2024-04-19 09:51:30 阅读数:217

我市发出南通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未”爱发卡 护“未”成长

本报讯 “希望你们认真读懂这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你们虽然已离婚,但永远为人父母,要比以前更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要让离婚成为孩子生活成长的枷锁。”4月16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南通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积极引导离婚夫妻自觉承担抚养义务。

王某和张某于2011年通过相亲相识,2013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张小某,后因家庭事务夫妻感情破裂,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由法院依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在了解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婚姻现状及张小某正值学龄的情况后,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吕四法庭邀请基层妇联工作人员、辖区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和平协商。调解中,法官对孩子健康成长、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状态等方面进行耐心分析和劝说,双方也随之进行了深入沟通,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随后,吕四法庭相关负责人向王某和张某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涉诉当事人自觉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主动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双方表示,将努力克服自身情绪,尽力给自己的女儿营造温暖、有爱的成长环境。

据悉,该份提示卡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南通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是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方式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拓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适用范围,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方法及法治宣传形式,在涉离婚家事纠纷案件上持续深耕细作,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最大程度维护涉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通讯员 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