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1个工作日提速至“立等可取”
2024-04-11 10:44:54 阅读数:189

我市推行企业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将11个工作日提速至“立等可取”

本报讯 “真没想到,环评审批这么快就能办下来,项目能提前开工建设了!”近日,启东市防爆电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评负责人季女士感慨道,“以前办理环评手续,必须经过两个对外公示周期共10个工作日的公示流程,这次行政审批局对我们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我们在提交环评审批申请材料的当天即拿到了行政审批局发出的环评审批意见。”

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是指对于符合告知承诺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出承诺,审批部门在收到项目环评审批申请后即可按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出具环评审批批复,简化了审批流程,实现了环评审批“立等可取”。

“企业提交项目环评申请材料的当天,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第一时间组织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筛,如发现该项目满足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即刻启动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流程,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的当天即能拿到环评审批意见,实现环评审批‘即受即办’。”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负责人赵吉柱介绍,告知承诺制改变了常规的审批流程,将环评审批中耗时最长的材料审查环节置于发证之后,开创了环评审批新模式,为项目建设节约了时间。

(通讯员 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