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商户)提醒函
2024-01-31 10:19:02 阅读数:303

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商户):

近期全国各类重大亡人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尤其是春节临近,餐饮行业进入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容易被忽视,日常防范容易打折扣,也是燃气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做好春节期间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工作,现就餐饮场所相关安全要求提醒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餐饮行业属人员密集场所,抓好安全生产,既是稳定经营需要,也是履行社会责任,更是法定义务。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确保气瓶间、用气场所、“灶管阀”等用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应当使用管道天然气;不具备天然气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要加快“瓶改电”进程。

二、紧盯重要环节部位

不得使用不具备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禁止在同一室内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应当安装使用与燃气种类(天然气、液化气)、压力对应的燃烧器具,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不得使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不得违规使用瓶组供气;用气环境要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应当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工业和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装置),且能接入智慧燃气平台并网运行,并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三、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牢记“人走阀关”,发现泄漏正确处置(不要使用明火,不要开关电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到室外报警或通知燃气公司处理)。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部门、燃气公司、专业机构上门排查问题,即知即改,消除隐患。对相关事故通报,要高度警惕,自查自纠,不将“事故”当“故事”听。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提高员工对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本领,提高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提早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餐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科学果断处置,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特此提醒

最后祝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商户)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启东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