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消费券“后半篇文章”
2023-05-29 08:47:49 阅读数:5634

为激发市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5月20日晚,“苏新消费·惠聚启东”暨“浪漫夏日·挚爱启东”促消费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启东举行。活动将分批次累计发放各类消费券1000万元,丰富市民购物体验,点旺城市烟火气。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在提振消费信心方面,消费券发挥着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消费券具备“四两拨千斤”的特性:每投放1元消费券,可产生2至3倍的直接消费乘数效应。消费券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助燃剂”,通过需求增长有效带动供给,促进供给端创新发展,提升供给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并通过供给增加就业,促进居民收入持续提升,进一步夯实消费能力,实现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良性循环。

从经济恢复、消费热情、消费意愿、权益保护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看,消费券是一场“及时雨”,但不是“万金油”,不能仅仅一“发”了之。在消费券发放中,要明确补贴领域,重点支持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让消费券更多地向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倾斜,更多地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明确使用流程,简化使用规则,有效规避消费“套路”;在发放对象上,应更多注重向中低收入阶层精准投放,特别是对困难群体给予高度关注,让有限的资金效用最大化,更加贴近消费需求,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惠及更多商家和消费者。

在提振消费这篇“大文章”里,如果把消费券看作引言、序章的话,那么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才是关键。毋庸讳言,使用消费券的消费行为与其他消费行为没有什么实质差异。商家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因为是“券”带来的消费,觉得消费者占了便宜、“薅了羊毛”,就降低服务标准,更不能对消费者合理的诉求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而是必须一如既往,一视同仁,确保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然,作为提振消费信心的“催化剂”,消费券的作用始终是有限的。要让消费产生良性的“化学反应”,根本上还需拿出更多新招实招,综合施策,通过稳就业、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等实质性有益补充,培育完整的消费体系,提升消费产品的价值和供给质量,提高百姓的消费能力,把更多消费潜力释放出来。此外,还要创造法治化的消费环境,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到实处,改善消费环境和消费体验,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和预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提质升级,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