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期间考试管理的通告
2018-06-04 09:27:48 来源:启东日报数字报 阅读数:4833

为确保2018年高考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复习、考试、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高考期间加强考试环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6月1日起,到6月9日(下午17:00时前)止,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19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4时)建筑施工作业。

二、从6月1日起,到6月9日(下午17:00时前)止,禁止启东中学、汇龙中学、第一中学、吕四中学、春晖学校(6月6日到9日,还包括百悦国际大酒店)附近的商店、餐饮、娱乐场所产生营业性超标噪声,严格控制露天娱乐、集会、室内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6月6-9日期间人民公园暂停一切广场舞活动。

三、高考期间,各高考考点、高考食宿点周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各类车辆鸣号,全天禁止考点周围200米内一切施工作业。考生进入考点和考试结束后对考点门前主要道路加强交通管理,对考点周围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6月8日下午2:30至3:30举行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期间,禁止考场附近道路上所有机动车、三轮车、电瓶车等通行,严禁考点周围环境的一切噪声污染,尤其是影响听力的燃放烟花爆竹等。

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告。

启东市人民政府

二O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