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不能任由个人肆意撒野
2018-02-09 09:19:12 来源:启东日报 阅读数:2041

□徐剑锋

2日,一吴姓男子因被交警处罚心生不满,在微信朋友圈对交警进行辱骂,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南通市港闸公安分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2月5日《南通日报》)

“朋友圈”内辱骂交警被拘,这纯属咎由自取,这也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我们已经迈入“互联网+”时代,当微信“朋友圈”成为很多人的“第二生活空间”时,有的为了博取“眼球效应”而突发“奇想”、无中生有,有的作为情感“发泄”工具而恶意攻击对方,还有的发布一些不实的言论,再加上不明真相者随意转发,呈现“连锁反应”,一时间圈里圈外真真假假信息泛滥、语言暴力沉渣泛起,已成为网络时代公共舆论治理的“老大难”。

“朋友圈”看起来是个人的私密场所,可即便里面的内容只有设定的“朋友”可以看到,但由于其中的人群涉及方方面面,所以公共空间的属性是无法改变的。既然朋友圈不是“密封圈”,而且如今的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那就会有自己的规则和秩序,就不能背离社会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

从报道中看,就算吴某对被交警处罚有怨言,但也不该在“朋友圈”发图辱骂,由此而被拘一点也不冤。可以说,这起案例具有多重意义,不仅告诉公众“朋友圈”里不能任由个人肆意“撒野”,而且对于维护网络纯净空间必将起到有效的警示和规范。

对于净化“朋友圈”最该祭出杀手锏的是行政执法部门。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破窗效应”频发,“朋友圈”被玩坏了,那么推波助澜形成坏效应则是必然。追根溯源,一方面,“朋友圈”是一个相对自由的网络平台,每分每秒都会产生“海量”信息,做到无缝监管的确很难;另一方面,罚则“点到为止”,不诉不究客观上造成了日常管理的失序失控。显然,新的媒体发展形态,需要有新的治理思路,如果法律长不出“钢牙利齿”、监管缺乏杀手锏,仅靠道德约束是很难让网络空间更清朗的。

网络既然没有法外之地,那么,“朋友圈”的遮羞布,还是赶紧挂起来。除了道德性纠偏外,还得用法治重典和全民共治去斩断不知廉耻的胡言乱语,从而留得视线与内心的几分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