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婚姻法第24条“打补丁”点赞
2017-03-03 09:37:42 来源:启东日报 阅读数:1422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新华网2月28日)

根据这份补充规定,备受热议的第24条“婚规”新增两款,分别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言之,虚假债务和非法债务不再成为渣男渣女们卸责给前任的“合法理由”。

这几日,婚姻法第24条司法解释成了爆款议题。梳理媒体报道,受第24条影响的案例还真不少,例如:“前妻豪赌欠债800万元,男子月薪5000元仍被判还债”、“海归女结婚二月被负债500万”、“女子离婚六年突然被负债340万”……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自2004年实施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被称作是“黑暗条款”。24条字数不多:“债权人就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本应该建立在互信互爱基础上,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庭财产模式正悄然发生变化。共同财产、分别财产分别出现了新的情况,即债务纠纷。不管是夫妻双方互相“挖坑”还是共同对外设置“陷阱”,都是钻了婚姻法的漏洞,损害了对方利益,这是极不道德的。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关键词,出现的判决书多达81288份。仅2016年一年就新增了30484份。去年5月,受害者王锦兰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婚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点击量达到了650万次。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的初衷,是防止“假离婚、真逃债”。但在司法实践中,个别案件的审判机械套用这一条款,让不少夫妻“躺枪”。最高法的补充规定,正是及时照顾到了这种公平焦虑,有助于各级法院严格规范类似案件的审理,让每一个个案体现公平正义,让判决真正定分止争。

如今,以补充的形式让“挖坑者”无处遁形,本质上是对法律的尊重。依法治国的主题不变,并不意味着法律的细节也一成不变。紧随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是社会之必需,法律之必要。立法部门理应进一步强调抓好细节补充,毕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警示昭昭在目。

我们生活在一个变化的时代,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立法和司法机关及时因应变化,以良法促发展、求善治,值得点赞。公众有疑虑,法治有回音,正是法治社会日臻完善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