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老赖”要“亮相”更要“亮剑”
时间:2017-08-16 A+   A- 举报

近年来,市法院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批,发布执行悬赏2批,发布腾房专项公告2批。8月9日,市法院重拳打压“老赖”生存空间,先后出动9车次34人次,分赴多个镇区开展拒不报告财产行为专项执行行动,当天4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报告财产行为被拘留。(8月15日启东日报)

作为破解执行难的一大创新,近年来,我市通过“失信大曝光”专项行动,集中发布了“老赖”名单。除了以传统的报纸等媒介外,微博、微信公众号正成为曝光“老赖”的新平台。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把“老赖”行为晒在阳光下,是治理“老赖”失信行为的一个硬招,“晒”一下欠债不还的“老赖”只是曝光其违法行为,不牵连到伤害或者说侵犯其权益的问题。“晒老赖”可以达到让一些“老板”被列入了黑名单、被限制各种高消费和一些经济活动后,迫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主动履行债务,但仍有少数老“老赖”“死猪不怕开水烫”,拒不履行。

这也说明,治理“老赖”需要更多有力有效的办法。对“老赖”要“亮相”更要“亮剑”,除了曝光,更重要的是要把惩戒的文章做足。人民法院一方面要定期向公安、银行、税务、工商、社保、建设等部门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立重大信息随时沟通机制、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制度,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以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要在“晒老赖”的同时,重拳出击治“老赖”。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老赖,法院应该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可执行的措施,运用刑事处罚、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财产申报等反规避执行措施,依法对“老赖”惩戒,并争取执行到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既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驱动力。治“老赖”“亮剑”比“亮相”更重要,只有依靠强有力的执法,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可逃,法律的尊严才能得到维护,才能让每个人学会珍惜信用、敬畏法律,从根本上破解法律和社会对“老赖”缺乏制约的尴尬局面。

张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