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有的人认为小事一桩,不以为意;有的人将成功逃票作为一种“本领”拿来炫耀;甚至有些人还津津乐道,相互“取经”。殊不知,逃票绝不是“小事”,而是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逃票者,逃走的是个人的道德品质,造成了公共交通部门的经济损失,腐蚀了国民的诚信长城。
近日,一女子赵某原打算从浙江金华到湖南郴州的,为了省下车费,只买了一站短途车票到浙江衢州,并将衢州的衢字烧掉,谎称是买到郴州。结果被民警识破,受到了严肃处理。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深深地为这位赵女士惋惜,区区一张车票,竟然“烧掉”了自己的文明和诚信。乘车买票、消费付款,这本是天经地义的公理,也是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只有大家严格遵守,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民众才会享受更多的诚信社会红利。一张车票价值几何?自己的文明和诚信又价值几何?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赵女士逃票只是失信行为的一个个案,其实类似行为在我市也屡见不鲜。跳出逃票圈,还有很多,例如去年12月在吕四冒充国家干部行骗的曹某;去年11月利用虚假支付链接骗微商的鄢某……还有各种各样电信诈骗等,林林总总这些现象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坑人利已”,其本质是“私心”作祟。为了私利,抛弃文明诚信,甚至公道正义,严重损害了自己声誉,更是破坏了社会和谐,其危害大矣。
良好的文明诚信素质不仅靠个人自觉培养,更需要社会监督和引导。在我市,从去年6月起,启东信用办在启东日报、启东电视台推出了诚信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各个机关单位开展主题诚信活动,开展“讲身边的诚信故事”征文竞赛活动,在城市主要街道的重点地段设置跨街宣传诚信广告,通过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老赖”照片和身份信息,在全市形成人人守信、失信必惩的舆论氛围,短短半年后,全市“老赖”数目明显下降。另外,去年上线的启东信用网已录入公民个人、法人等信息12.9万余条,基本能满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查询。
逃票不能一“烧”了之,社会上其他类似现象更不能一“炒”了之。我们必须静心深思,经常拿起文明诚信的“镜子”照一照,自查自纠。作为个人,一定要守约遵规,明礼诚信;作为职能部门,必须拿出措施,加强制约和督导。笔者坚信,只要个人和社会共同努力,赵女士“烧”票之现象将会明显减少,社会文明和谐必将取得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