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促销猫腻迷人眼
时间:2016-10-18 A+   A- 举报

国庆节期间,某房地产公司在展示大厅内,公展几只广告称为野生的禽兽,举办不收门票的“宠物展览”活动,供人们免费观赏取乐。但据知情者透露,举办这一宠物展览的真正目的,是促销商品房,人们明知其中猫腻,却难于追究其法律责任。

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各类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相继出台,依法经商、守法致富理当成为工商界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但是,类似以宠物展览为名、行商品房推销之实的“挂羊头卖狗肉”行为,委实不足取。可见,当前经济领域内的欺诈现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在其手法上花样翻新,当引起人们的警惕。

窃以为,如此行为,是当事人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故意为之,是少数不法经营者公德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所致。

就事论事而言,国家法律早已明文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得以珍稀动物作为牟取利益的经营资本,房地产商对此应心知肚明。但在利益驱使下,公然沿用过去街头艺人耍猴做生意的老方法,推出了以“宠物展览”促销商品房的新招数。为了使其不轨行为不被识破和查究,在其方式方法上,变有偿服务为无偿服务,变直接获利为间接得到,致使他人受骗后依然感到乐在其中。值得指出的是,此类欺诈行为,不尽此一例,受害者也不在少数。

由此可见,价值观的转变,才是根本的转变。公民法制观念的提高、法治社会的建立,尚需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底线的支撑。而提升公民道德文明素质的关键,在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的法制观念强化了,“宠物展上搞促销”的新花样也就不再迷人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