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启东日报》社会版(8月11日三版),得悉吕四港镇袁家灶村村民宋先生,自去年11月搬入拆迁安置小区后,新家至今未能接入网线和数字电视,尽管宋先生本人及村委会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请求,部门工作人员也“郑重其事”地立即前去调查此事,尔后宋先生又得到了“郑重其事”的答复:入住率在80%以上后安装。
或许是“秋老虎”躁热缠人,反正读了这则消息后,笔者心头有些不解和不快。由此不禁要三问:一问入住率达到80%以上方可安装网线和数字电视,这是哪家的霸王条款,有何政策依据?二问目前入住率30%,正如诉求者宋先生所言:如果小区入住率长期未达80%以上,那么就一直不予接入网络?按照这个规定,假如入住率始终达不到80%以上,那么就让哪怕是79%的住户眼巴巴望“网”兴叹下去?三问,众所周知,拆迁工作于政府一直是个棘手的事儿,于一个家庭更是件“伤筋动骨”的大事。将农户一拆,往安置地一赶,政府岂可就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呢?这样的作为让众多已拆或未拆的农户看了,心里又是什么滋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事关百姓无小事,并致力于打造“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作为农户,他们已经识大体顾大局,服从经济建设规划需要,该拆的拆了,该搬的搬了。而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能否来个换位思考,让带头先拆、率先搬迁的农户,尽快过上正常生活,尽早用上网络信息。我想,为一个拆迁户解决一个困难,落实一个诉求,恐怕比喊上一百句“不忘初心”要实在的多和管用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