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养老院沦为变相“炒房”
时间:2016-07-21 A+   A- 举报

19日,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饶美奕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节目中播放的一段暗访视频显示,佛山南海区一家名为“泰成逸园”的民办养老院现正在“预售”床位。据养老院施工现场的销售人员称,一次性交纳24万元以上,便可在该院获得一张床位的26年使用权。(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众所周知,养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开始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后来随着条件提高,有的养老院开始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于是,有的房地产开发商迫不及待地进入了养老地产行业,企图用变相“炒房”的方式赚上一笔。

对于一个养老机构来说,如果走民办非企业路子,利润是不可以进行分配的;但如果走工商登记,则可以分配;正是这种根据登记的性质来决定利润分配方式的机制,给了开发商可乘之机,他们认为只要走工商登记,房子就可以买卖。而事实上,有关部门虽然不反对养老领域产业化,但并不是说,就认可变相“炒房”。

毕竟,养老院是一个服务行业,就算养老院的房子再豪华,设施再齐备,级别再高端,它的宗旨还是为老人服务,都不应变相“炒房”。报道中的养老院称,该院总共有3500个床位,普通床位按不同朝向的差价约2万元,而一个VIP床位的售价则高达44万元;购买床位不限购数量,也不限户籍,甚至外国人也可以购买,这不是变相“炒房”是什么呢?

这种变相“炒房”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开发商赢了利,真正住进养老院的,是“有钱人”;而那些真正需要扶助的“贫穷户”老人,根本住不起。这样的养老院,其实已经违背了开办的初衷,也许它并不违法,但却是打着“服务老人”的幌子在赚“炒房”的钱。如果,真正需要养老的人却因为经济拮据、入住费用却又太高而无法住进养老院;那么,再高端的养老院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所以,还是别让养老院沦为变相“炒房”,在道德谴责的同时,需要有关部门拿捏好尺度,以服务老人为基本,防止开发商变相“炒房”。在养老方式上,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模式:比如苏联,养老院的全部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还可以按规定领取原来享受的养老金或抚恤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