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真正尊重民意成土地权续期之关键
时间:2016-04-25 A+   A- 举报

到底该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具体办法暂且不说,在指导思想上,我们显然有必要再次回顾与学习一下总书记习近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这一论述,然后先把民心放在解决问题的首要位置,也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引发大众的焦虑与担忧,才能避免政府乃至国家“代表人民”的形象受损!


温州(楼盘)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继续发酵,国土资源部对此高度重视,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于4月20日,赴温州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延长问题。(4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

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事实上是一个伪问题:一者,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也即全民所有。何谓全民所有?简单了理解即“人人都有份”的意思。因此,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人都有,不应该存在一个期限问题。即便房屋旧了,倒了,公民所获得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其依然存在,不应该被剥夺。

二者,就算规定了期限,而我国《物权法》也早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当下一些地方“不再续期”等说法甚至是规定,其明显是违反了《物权法》这一基本规定和原则的。

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续”等思路、言论甚至规定,其不过是受利益驱使,想从土地的使用权中,取得更多的收益而已。当然,政府为公、土地也为公,从土地上取得收益,用于公共服务,这本无可厚非。而且事实上,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续期等的时候,政府也并非没有取利。相反,即便公民依法取得“人人都有份”的那份土地使用权,也是要缴纳这样那样的税收和费用的。比如土地使用费、比如土地出让金、比如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等等。政府有什么必要将土地使用权收回,然后再“卖”一次?

收益账自然要算,特别是在房价飞涨、土地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政府“眼红”土地使用权上的收益,这完全可以理解。但除了收益账,政府要算的,明显还有民生账、民心账。最起码,不能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办法,把公民逼得“没有立锥之地”吧。

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政府管理者意愿与民众意见分歧明显,一方倾向于规定并缩短期限,到期收回再卖;一方则认为必须无期限使用。很明显,政府管理者能不能做到真正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能不能顺从民意,能不能正视民心诉求,就成了土地使用权限问题,包括能不能续期、如何续期、是否无偿免费续期,包括要不要立法、如何立法等问题的关键。

到底该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具体办法暂且不说,在指导思想上,我们显然有必要再次回顾与学习一下总书记习近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这一论述,然后先把民心放在解决问题的首要位置,也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引发大众的焦虑与担忧,才能避免政府乃至国家“代表人民”的形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