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公园、车站、网吧等公共场所,大都设置了“严禁遛狗”“严禁攀折花木”“严禁吸烟”之类的警示牌,但许多人常常视若无睹,公共场所照常遛狗,照常攀折花木,吞云吐雾者更是大有人在。此类现象的存在,说到底,是监管缺失的缘故。
比如,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闯红灯会受到处罚,而挂在那里的警示牌,警示语是只“纸老虎”,看上去是“严禁”,其实你即使违反了,也很少有人来问责,更不会受到什么惩处。
其实公共场所不准“遛狗”、“吸烟”等,是有法可依的,问题的关键是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他们没有发挥劝导告戒作用,结果警示牌形同虚设,因而造成“严而不禁”。
笔者建议,凡是不准的行为必须说一不二,违者必须予以劝导与惩处,才能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说开一点,眼下正值年头岁尾,各部门各单位都在制定规章制度,而制定规章制度必须切实可行,不说过头话,而且要说到做到,落实考评,取信于民。如果说归说、做归做,那么,这些缺乏监管的规章制度还不是像公共场所设置的“严禁”之类的警示标志一样,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钟馗”,还不如不贴不挂呢。
◇沈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