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判案”让天涯变咫尺
时间:2015-09-16 A+   A- 举报

近期,贵阳剑河县法院借助QQ远程处理了一起异地离婚案件。据法官介绍,2006年,广东青年小林与同厂贵州女子阿琴相识,两人不久后同居,并生下一女一儿。2010年3月,两人补办了结婚证。不料才领结婚证,阿琴就以感情不和为由,丢下两个小孩,从广东回到贵州剑河老家,一呆就是4年,不再与小林联络。身在广东的小林申请法院判决离婚。剑河法院近年来通过邮寄立案、QQ送达、电话调解等方式,处理了多起类似案件。(9月14日《贵阳晚报》)

对于“QQ判案”,也是引起了热议的。有人说:法庭是庄严的,是神圣的,用QQ判案有点不严肃,也让原被告双方感受不到法庭的严肃,是没有好处的。有这样想法的人多是一些专家学者。而对于百姓来说,他们无疑是高兴的,正如这起案件的广东当事人一样,他就感觉这种办案模式方便了自己,最为关键的是减少了见面之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现实生活中,涉及异地的案件是很多的。虽然说,眼下是一个交通发达的时代,从甲地到乙地也是很方便的。但是,眼下也是忙碌的,从甲地到乙地虽然很方便,却也增加了许多劳累之苦。对于身体良好的人来说,劳累之苦还是能够承受的。也有一些身体特殊的群体难以承受这种痛苦。在媒体上看过一篇这样的报道。一位异地打官司的外地人由于身体瘫痪了,是被家人和律师推着轮椅到异地参与庭审的,虽然说法庭采取了人性化的服务,依然给其带来了身体的伤害,赢了官司回去不久,这位原告就生病了。

采用“QQ判案”缩短的不仅是天涯海角的距离。一方面,对于一些身体不好的外地人来说,他们可以减少奔波的劳累之苦。另一方面,也节约了坐车、住宿的资金。剑河法院用QQ办理案件是一种尝试,他们也不是所有案件都采用这种形式的,用QQ办案尝试的一些案件,多是小型异地案件。具体来说就是这些案件多是条理清楚,双方也有着一定的共识,只是想在法律上要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可以说,这类小型案件,双方当事人即使不唇枪舌剑,也是能说清楚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依然教条的让双方当事人必须到法庭上来,也是不人性化的,不仅会增加案件办理的开支,还给双方当事人造成了困惑。一来,会增加不必要的开支,二来会增加异地奔波的劳累之苦。有的时候,一些案件当事人鉴于害怕辛苦和麻烦,甚至放弃了维权。比如说一些案件的标的才两三千元,如果也去维权,显然会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剑河法院借助QQ办理案件的做法是一种有益的探索,这缩短的不仅是天涯海角的遥远距离,更是对以人为本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