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拯救“野生黑枸杞之劫”
时间:2015-09-02 A+   A- 举报

黑枸杞,生长于青海格尔木大草原上的野生植物。这种草原防风固沙的重要植被,在今年8月,成了外地淘金者们的摇钱树。从8月10日至今,超过5000人的各地抢摘者,洗劫了草原上超过300万亩草场。当地牧民制止无效,看守的承包商人员亦被人持刀扎伤。暴力的背后,是黑枸杞近年来增长近8倍的身价。(8月31日《新京报》)

5000人之众抢摘、300万亩草场被毁、承包人员受伤,持续多日的格尔木“野生黑枸杞之劫”,既是一场草原植被惨遭破坏的环境之灾,也是一幕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的法治悲剧。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规范监管不力的草原植被管理秩序,更需增强涉事民众的规则与法治意识。

除了黑枸杞的药用价值及近年来黑枸杞干果由每公斤140元猛增至近500元的巨大利益诱惑外,该植物的“野生”属性,也是诱发抢摘者有恃无恐的重要因素。在许多人的习惯认知中,“野生”即“无主”和“天然”,其所有权就是“谁抢到归谁”;即便是按照“野生”即“国有”的道理,“公家的”也就是“大家的”,你拿我也拿,不拿白不拿。正如抢摘者的理直气壮:“草原的黑枸杞是天生的,不是你的。”

事实上,“野生黑枸杞到底归谁”一直是一个模糊不清亦或是悬而未决的问题。格尔木草原牧民持有的《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显示,承包草原用途为“从事畜牧业生产”,即牧民可享有对草原的使用权而不具对野生资源的拥有权。而没有管理责任的承包又何谈有据有效的“保护”?尽管格尔木市草原工作站官员对此给出了“草原的野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野生的黑枸杞也属于草原野生资源”的解释,但缺乏具体监管主体和监护措施的“国有”,又如何确保资源利用和植被保护?而正是这种“公家”资源的概念空泛和归属模糊,才导致诸如哄抢黑枸杞之类的“公地悲剧”发生。

透过数千人集体哄抢野生黑枸杞的不法之举,人们不难窥测其背后隐藏的从众跟风心态与法不责众思维。而纵观发生于现实社会中屡见不鲜的集体违法案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有恃无恐,正是源自于人多势众、抱团取暖的拥众情结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数千人哄抢,不仅直接导致看管无力的难以招架,也造成警力不足的执法尴尬,更势必给社会带来贬损法律尊严、挑战公序良俗的负面效应。

“野生黑枸杞之劫”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草原管理和植被保护的制度短板,也是一记响鈡,警示政府和社会加强法治建设的必须与紧迫。遏制此风的滋生与蔓延,需要厘清包括野生植物保护在内的管理确权和责任边界,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与措施的制度设计;在以行拘违法者和刑拘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打压盗窃、哄抢、毁坏草原林地黑枸杞资源犯罪活动嚣张气焰的同时,更需让这种环境执法行为呈现常态化和效能化的监管状态,并通过以案说法加强对国民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的法治教育,走出盲目跟风和法不责众的认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