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律权威 维护法制尊严
时间:2013-01-31 A+   A- 举报

本报评论员

法律代表着社会所需要的秩序和正义,是确保社会规范、有序、稳定的制度保证。法制有震慑力是因为它有着至高无上的尊严。不管是一级政府、一个组织,还是一个公民,都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有序运转,人民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当前,社会正处在转型关键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渐趋多元化,各个利益主体不断产生不同诉求,每个群体、每个人都可能有种种缺憾和不满。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实事求是地把握群众合理诉求,同时也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暴力表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我们看到,绝大多数公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社会稳定,在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上合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建立起“依法、逐级、理性、有序”的信访新秩序,使法制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最终的维护。有正义感和良知的广大老百姓也都愤慨于极少数不法人员借机滋事的暴力行径,要求严惩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必须形成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在维护法制尊严的问题上,我们要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冲动,要多一点独立、少一些盲从,要多问问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合法?”公民严格约束自身的社会行为,既是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的需要,也是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要义所在,更是保护一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根本保证。试想,如果我们的法律今天可以为张三的打砸抢网开一面,明天就可能对李四的滋事造谣格外开恩;极少数不法人员今天可以恣意冲击国家机关,明天就可能肆意侵害企业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此一来,法律的尊严必然遭到践踏,法律的地位必然遭到动摇,而最终受害的必然是我们老百姓自身。

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人人都享有法律的保护,人人也都负有维护法律的责任。只有法律的尊严得到切实维护,法制的权威树立起来,人民的各项权益才有坚强后盾,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有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