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为情”三字,用在乡里乡亲和村一级干群关系上,更多的是“情面上过不去”的意思。办一桩事情,无论大小,大凡承办者或响应者“难为情”,也就基本办妥了。此番观点,在吕四港镇二补村党总支就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二补村4000多人口。每年4月底,村里集中交一事一议费。一经发动,在家农户主动交,外出农户托人交,村干部坐在办公室里将款收齐,8年来无一分钱陈欠款。这一现象引人关注,女支书严玉如和不少村民的回答一致:“村干部一碗水端平,求必应,难必帮,乡亲们不尽义务,可就‘难为情’了。”
想想也是,村干部大多为本村一员,放眼全村,和谁不都是乡里乡亲或沾亲带故的。若不是干部自身的原因,有谁好意思撕破脸皮不配合村干部工作?如今农村工作中,许多干部投身为民服务,解矛盾,办实事,送温暖,天长日久,广大干部备受乡亲信赖支持,干群情如鱼水。于是,村干部一年到头难得收一次费,群众哪有好意思回绝的。二补村村民不欠村里一分钱的原因,就这么简单。
农村一事一议费征收数目虽小,却是干部得人心的一面镜子。有些村,干部本事再大,可就是“搞不定”乡邻。和谐方能进步,“难为情”实值千金。看看二补村由一事一议费征收所折射出的“一团和气”,对某些“搞不定”的村干部而言,是该好好思量一番了。 ◇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