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排查调处机制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0-08-09 A+   A- 举报

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阵地,将以长安理念为主导,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社会矛盾主体演变格局,顺势而为,抓基层,打基础,勇于创新,全力推进大调解机制的深化完善,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维稳意识,主动排查隐患,调解纠纷,化解民怨,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为才有位”,只有把这一本职工作做好了、做实了、做优了,才能在党委、政府心目中提高位置,才能在群众中赢得信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依托“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快健全深化大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市调处中心的龙头地位,夯实镇乡调处中心的主体地位,强化村级调委会的基础地位,不断提高全市大调解整体工作效能。认真做好对基层调解组织的督查指导工作,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始终把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提高工作主动性的重要环节来抓。做到:强化排查预警机制,注重源头控制,立足抓牢、抓小、抓苗头;强化制度建设,注重规范运行,真正形成“排查、发现、调处”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注重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

四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始终把调解员队伍的能力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分类要求”的原则,围绕“四懂四会” 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本的基本要求,加大对三级调解员政治、业务的教育培训力度。并通过“思想理念大讨论、法律知识大学习、岗位技能大培训、调解质效大考核“形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大调解队伍。   ◇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  陈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