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论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本报评论员
在当前苏通大桥全面通车、崇启大桥开工建设、吕四港开发加快推进、启东全面进入桥港时代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作出了一项事关启东长远发展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这是市委、市政府在科学理性把握发展大势,紧密结合乡镇现实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对于启东在更高起点上优化基层行政构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举措。2006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区划的合理调整。为推动县乡政府精简机构,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中央近期又出台文件,对各地县乡政府精简机构给予专项奖励。这些年来,许多地方,尤其是苏南地区的县市,镇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力度越来越大,并幅之大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通过调整,其乡镇规模全面扩大,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因此,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并不是哪一届班子或哪一任领导主观、随意的行为,而是一个地方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优化配置资源要素、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一句话,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是加快启东新一轮发展的现实要求。衡量行政区划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的主要标志,是看它能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趋势相适应。从一定意义上讲,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就是调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其根本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在江海联动、港桥互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中,我市乡镇行政区划已明显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主要表现为:布局散、规模小的现状,造成行政管理幅度偏小,增加了管理成本;总体规划难到位,优势资源难集中;基础建设不平衡,有的严重滞后,有的重复建设,有限的财力难以产生最大效益,也制约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所以,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宜早不宜迟,早调整早主动,早调整早见效,早调整早获益。现在调整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应增进共识,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圆满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