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时间:2008-07-25 A+   A- 举报

市人民法院院长 石汉慈

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道路。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均要围绕启东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展开。当前,启东经济社会全面进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桥港时代即将来临。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坚持法院工作的政治信念,依法服务稳定发展的大局,为建设桥港时代新启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正确认识司法事业的基本国情。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这两个“没有变”在司法领域则集中体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司法机关司法能力的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实行司法法治的社会历史基础比较薄弱,二是司法公信力偏低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三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还不能得到充分的满足。这一状况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从当代中国这个最大的司法国情出发。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勇于承担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科学发展观强调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必须把保护、推进发展作为司法的第一要义,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司法发展观。人民法院只有把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党委和地方的发展大局,才能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推动司法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在人民法院依法服务大局的过程中,我们一要正确处理好稳定和发展的关系,既要妥善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累积起来的旧矛盾和难于回避的新纠纷,清除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又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二要正确处理好本职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树立做好本职工作是服务前提的观念,立足审判促服务,正确理解和把握好自身职能定位,努力拓展主动服务大局的司法空间,促进司法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核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切实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愿望、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做到把人民群众的司法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当作第一任务,把人民群众的司法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当作第一标准。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努力实现队伍建设的与时俱进。法院工作的得失成败,关键在队伍。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必须兼顾两个方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要大力加强廉洁规范司法建设,突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二要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注重把严格实施法律与尊重民风民俗结合起来,提高对民风民俗的感知力、按民俗适用法律的创造力,使调解更加有效,裁判更加周到,群众更加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