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农村破旧房、闲置房屋的建议
时间:2008-06-20 A+   A- 举报

目前,启东农村有一定数量的破旧、闲置房屋。这些破旧、闲置房屋的存在,既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环境形象,又造成了珍贵的土地资源的浪费。

造成这些破旧、闲置房屋存在的原因:一是房屋的主人或年老、或患病不幸离世,人去屋空;二是房屋的主人已建新居,另有新宅,旧房未及时拆除,违反了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而地方上有些干部则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三是房屋的主人已年近花甲,体弱有病,无力翻建,无奈搬出危房,另找居所;四是房屋的主人举家去城镇做生意、打工等,事业有成,导致农村的房屋闲置。

为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形象,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笔者建议政府部门尽快组织拆除这些破旧、闲置房屋。

对“人去屋空”的房屋,地方政府、村委会可组织人力拆除,所腾出的土地可作耕地让房屋主人的直系亲属去承包。对因翻建新屋,另有新宅的原房屋主人,应责令他们限期拆除,拆房的劳力由其自己负责,但腾出的土地可由原房屋主人承包。对因年老体弱、无子女、无能力修理破旧房屋的主人,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应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   □ 黄决生

( “我为启东献一策”金点子选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