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今日启东》连续发表了几篇关于我市养狗成灾的报道,切中时弊。全市每年至少有1万人被狗咬伤,触目惊心。透过经济损失和皮肉之苦的表象,折射出的是违章养狗有损社会和谐的实质。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一人被狗咬伤,全家担惊受怕,互相埋怨。1万多人被狗咬,意味着1万多个家庭无宁日。听医生讲过,人得狂犬病后全身抽搐,像疯狗一样乱抓乱咬,百分之百死亡,令人不寒而栗。狂犬病的潜伏期最长达十几年,谁敢保证注射了狂犬疫苗就万无一失?生活再“小康”,也难驱散这个长期笼罩在心头的阴影。
违章养狗,影响邻里关系。狗对主人忠,对他人凶。即使是常见的邻居,也常照咬不误,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屡见不鲜。虽然狗主赔了医药费,但受害者的皮肉之苦和心灵上的创伤是难于用金钱抚平的。被狗咬了有人认账还算不幸中的幸运,更多的人是,被狗咬了,明知这条狗是某家的,对方偏不认账或把狗灭了来个“死无对证”,受害者就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
违章养狗,数量多,危害重,听之任之,势必影响干群关系。社会和谐要靠点点滴滴的积累,要靠上下左右的齐心。养狗伤人,群众早有反映,舆论早有呼吁。平时我们比喻少数干部抓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在养狗伤人问题上,有些地方却是不闻“雷声”,不见“雨点”。不少干部常讲,群众利益无小事。每年被狗咬伤的约占全市人口的百分之一,有的还得了狂犬病而惨死。这种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和谐的“小事”,确实也到了该抓一抓的时候了。 陈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