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重于“优”
时间:2008-01-22 A+   A- 举报

又到年终岁末时,各部门、各单位都在进行年度总结,在职工中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旨在评出典型,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笔者发现在实际评优、评先工作中,有的单位出现了背离初衷的“不和谐”现象,影响评选质量。一是评优变为“轮优”。一年工作大家都很辛苦,成绩也不相上下,优秀、先进轮流当选,皆大欢喜,有利团结。二是评优变为“派优”。评优简单化,利用会尾,领导提名指派,大家举手通过。三是评优变为“让优”。谁在入党、晋级、评模、升迁等方面还缺少优秀、先进条件的,优秀、先进就先让给他们。

如此评优显然是难以保证质量的,也评不出积极性来。评优重于“优”,关键在于“评”。首先要坚持条件。优秀、先进的条件不是概念化,而是具体化,有可操作性,能对照条件,显示过硬。其次要坚持程序。个人总结述职,小组大组层层评议推荐,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再次要上级批准。上级组织对下级单位报上来的优秀、先进对象,要经过考察、核实,领导集体批准。第四要加强问责制。谁在评优、评先工作中出了问题,就追究其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       本  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