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钟应长鸣
时间:2007-06-15 A+   A- 举报

进入6月,各地积极开展了“安全月”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异彩纷呈。笔者欣喜地看到: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举行安全知识讲座的,有挂起安全标语横幅且组织全体员工签名参与的,有举办安全宣传教育的……然而更值得笔者感慨的是一位基层安保干部的一席话。他说:“安全工作不仅‘安全月’要搞,平时也不能丝毫放松;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应贯穿全年;安全警钟应长鸣!”

长鸣安全警钟,我们就应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营造“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让“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这些在“安全月”广泛宣传的口号化为人们永久性的指南,而真正落实到大家的一切行动上、平时的所有工作中去。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断制定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有效且有力的管理和运作,保障人身、资金、设备、网路和交通等安全。人们常说:“安全生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警钟长鸣”就是为了更好地“防患未然”。我们应通过各地在“安全月”开展的“防火、防盗、防作业事故、防车辆事故、防洪、防溺亡事故”等“六防”和“查劳动保护措施,查安全法规落实情况、查有无违章作业、查设备有无故障、查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查防洪器材是否配齐配足”等“六查”活动的延续和推进,使安全生产的预警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日益深入到人们心中。

安全警钟应长鸣!道理其实很明白。也就是说,6月很快过去,“安全月”作为活动亦行将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不会因此而结束的,安全隐患也不会由此彻底消除而不再滋生。“安全”仍是我们永恒不变的重大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