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先事好办
时间:2007-01-31 A+   A- 举报

1月22日,惠丰镇庙效村在村主干道两侧开展植树活动。出乎村干部的意料,道路两侧有责任田的村民一改往年说起造林就摇头叹息的态度,第一时间就抢着把村里下发的树苗栽种到了指定地点。出现这一喜人局面的原因,是镇村两级今年植树造林实施了“树随田地走”的新规定,老百姓从中得到了看得见的好处,便就自觉地围拢到了基层组织周围(见《今日启东》1月23日头版报道)。

  “树随田地走”的规定算不得什么大的举措,但何以能彻底调动起农民的植树积极性呢?其实明眼人心知肚明,集体的树种在农户地里,影响了作物生长,农户将来又得不到一枝一叶,你让农民爱护树木,那是一厢情愿。可“树随田地走”,其结果就不同了,集体种树,产权却归农户,农民巴不得树木早日成材呢!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农村工作只要充分考虑并维护了农民利益,不少困难和矛盾是能够迎刃而解的。放眼农村,有些工作开展得并不顺风顺水,换个角度想一想,也许原因就出在农民得不到实惠,或者违背了农民意愿。

  凡事先为农民想一想,结果一定大不一样。这样的思维习惯值得广大农村干部学习。好事做到百姓心坎上,干群胜过鱼水关系,农村工作就需要达到这样的境界。 姜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