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时间:2005-01-13 A+   A- 举报

    新华网江苏频道启东1月12日电 1月11日,启东市召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动员大会,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这是一项惠及全体农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领导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近两年来,启东市在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上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也出现了不少新的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为起报门槛高,群众受益面小;资金总量少,报销比例低;报销手续繁琐,自费用药比例高,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当前不少农民有病不敢看,怕付不起钱。有的家庭一人得病,给家里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和经济压力。这个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保障农民病有所医,病有所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近几年,启东市农民的收入提高很快,不少农民过上了小康生活。但是,农民家庭抗风险能力弱,不少家庭因为疾病重新陷入了困境。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仅能使农民有效地减少疾病诊治的开支,减轻家庭负担,而且能使农民有健康的身体务农务工经商,提高经济收入,为农村全面小康打下基础。为此,各地要抓紧当前有利时机,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办法、参加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到每家每户。要注意宣传方法,用典型引路,用事实说话,利用大家身边的受益事实,使农民打消顾虑,踊跃参加。

    管理和服务的好差,关系到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任和对党、政府的信任。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切实管好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费收支和医药费补助情况,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级定点医院、村卫生所要为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努力改善医疗条件,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必须全面改进就医费用结报方式,抓紧建立覆盖全市、快速高效的结报平台,尽快实现随时结报,一次办结,真正让群众感到方便,提高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