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娘姨当外婆
时间:2018-08-24 A+   A- 举报

老钟

“小娘姨当外婆”,是沙地话中的又一句俗语,意为“昏(糊涂)得很”,你看,明明是小娘姨(母亲的妹),但却误认为是外婆,确实是“昏”了。

古人早婚早育,所谓“女子十六养囡天下通行”,是说那时的女子十六岁早婚生子甚至更小年龄就当了孩子的母亲,是并不鲜见的现象。所以当大女儿十六岁结婚生孩子的时候,自己不过才三十二三岁,正是成熟充满活力的少妇。自己已从喂养孩子和重重的家务中走出来,变得更有时间打理自己,往往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这时,自己的大女儿正值生育和家务负担最重的时候,根本无暇打理自己。这样一来,母女俩走出去,别人误认为是姐妹俩,分不清谁大谁小,谁老谁少,甚至给颠倒了,把母女辈份给认反了,这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是有的。

但,小娘姨,即小女儿的情形就不一样。母女俩的年龄落差比较大,若是“奶末头(最小的女儿)”,是母亲45岁生的“奶末头”,当小女儿长到十六七岁的时候,母亲少说也有六十二三岁了。因而,母女俩即使长得再像,走出去也绝对不会有人把两人的辈份给搞错的。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说“大娘姨当外婆”而偏要说“小娘姨当外婆”呢?

预测将要发生的事,一般有三种情形。一种是必然发生;第二种是可能会发生;第三种情形是根本不可能发生或发生可能性极小。上文中“大娘姨当外婆”,这种情形极有可能发生,而“小娘姨当外婆”则根本就没有这个可能性。把根本不可能的事说成可能,笔者认为这正是一种修辞手法。

例如,我国元代杂剧家关汉卿的作品《窦娥冤》中主人公民女窦娥,替婆婆喊冤,被判处死刑。临刑前,面对剑子手明晃晃的大刀,向天发出三个愿望:一是若她是受冤枉的,刀过人头时,一腔热血全飞到旗的白布上,不让鲜血溅到肮脏的地面上;二是六月天要降三尺白雪,遮住她的尸体;三是她死后,楚州要接连三年大旱不下一滴雨以证明她是冤死的。显然按照常理,这三个愿望都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但剧中都成为现实,以此强化窦娥受冤的悲愤。

所以,把大娘姨当成外婆,已经够昏的了,现在说把“小娘姨当外婆”,确实不是一般的“昏”,而是“婚到是数了”。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造成这种头脑发昏、分勿清是非真假的原因很多,或者说影响正常判断的因素很多,例如因痴而昏、因傻而昏、因疾而昏、因忙而昏、因乱而昏。但沙地人语境中,“小娘姨当外婆”,主要原因是忙,因忙生乱、因乱而昏,属于“忙昏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