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把文学创作当正经事以来,2016年是我产量最低的一年。之前一年用了半年时间掏心掏肺创作长篇小说《风乐桃花》,从灵感产生到谋划完成,只用了几分钟时间,写得相当快。写完发现,这部小说完全可以切成八个中篇,当当当,剁开,没增一个字,也没减一句话,全发表了。倒是出版颇费周折,要么印两千册不给版税,要么给一点版税,印数多少轮不到我管。折腾了半年多。这时我想,要是有个经纪人该有多好,这些事情全都可丢给他。回头算了一下,那得花销多少啊,发表稿费跟出版报酬加一起,可能还远远不够。让一个热衷于钓鱼的人去剖鱼、烧鱼,多少有些败胃口,惹得人不定哪一天抛弃鱼竿。我得用一段时间来忘掉出版过程中的种种繁琐、种种力不从心的劳累;还跟经历一场大战之后需要休整那样,我放慢脚步,好好调整一下呼吸,整理一下情绪。
我美美地读了一年书。读书读到爽的感觉非常特别,特别到什么程度呢?老鼠掉进米缸都不足以形容,感觉自己就是那些书中的一个破折号,一个逗号,幸福地穿梭在一段又一段文字、一本又一本书中,忘记晨昏昼夜,忘记世事纷扰。所读之书“乱七八糟”,有地理、音乐、美术、化学、物理,连女儿大学里学的土壤学和军事理论书都不放过,还有几本研究婚丧嫁娶礼仪的民俗书籍、打卦算命兼看相的地摊书籍也读……看似穷凶极恶,倒也津津有味。每一本书中接受到的东西,都可能在未来创作中派上用场。你从未杀过人,不妨碍你写杀人;你从未偷过情,不妨碍你写偷情。读得多了,想象力才能支撑你制造出一个又一个无限辽阔的世界:你笔下的杀人,杀出审美;你文字里偷的情,比那些真实的偷情更具艺术感染力。
也读了几本文学书籍。此生第四次读《红楼梦》,每读一次必新买一本,每一个版本,文字上都有出入。不同年龄阶段读这本书,感受是不一样的。少时读红楼,多为好词好句所迷;青年时读红楼,多关注故事,尤其是里面的爱情;大学时读红楼,重点放在人物形象和命运上;此时人到中年,再读红楼,读的倒是人情世故了。不知道下次读红楼会在什么时候,此生一共能有幸读几次?还有《百年孤独》,自1992年买了一本盗版书之后——当时国内只有盗版——每年必取出来翻看几十页甚至通读,一边读一边改错别字,相当过瘾。2011年引进版权之后第一时间买了一本,那种替大师纠错的豪迈之情荡然无存。好在书好,每读一次,长一次功力。读书储备的是赶路的干粮,不经意就改变了一种写作能力和创作姿态。很多次下笔,特别想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开头,明显是抄袭和仿写,没有创新就没有超越,果断掐灭这个念头之后,路子就宽阔起来了。
除了想调整一下自己,还因为这一年整块的时间太少了。每一天都有零零碎碎各种预想不到的事情。总以为忙完这件事就好,结果这件事还在手上,另外几件事已经挂上号、排上队了。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倏忽半年过去了。如今,一年快看得见尾巴了。特别羡慕那些能闭关十天半个月甚至一年半载连续写作的人,关上门,掐掉手机,屏蔽所有联系方式,只留下伴侣和一日三餐。纷纷攘攘的世界只会让人分神,无法让人凝神静思。人在安静中才可走向内心,才可能产生神来妙笔。
让一个把写作当成生活乐趣的人完全停止写作,跟让一个有大烟瘾的人不抽大烟一样困难。这例子举得不好,但恰当准确。时间充足有时间充足的写法,就像家财万贯的人想怎么支配口袋里的钞票就怎么支配;时间促狭也有时间促狭的利用方式。既然空余时间除了读书,就只够写一首诗,咱就用它写一首歌词。在荷尔蒙缤纷洋溢的年轻岁月,我整天都在读诗和写诗,那时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诗人。两年前开始写歌词,只是觉得好玩,是文学创作的调剂;现在发现,要写好一首语言精练、言之有物、令人动情的歌词,其实比写一篇散文和小说都难。不信我给你一个题目:故乡情——写成散文写成小说都不难,写成一首优美而有新意的歌词,不那么容易。也许正因为在几十字里,潜伏着那么多挑战,玩得越发带劲儿了。
话说回来,除非别人替自己找借口,自己替自己找借口,终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作家一旦停笔,就失去被称为作家的资格。在出版《风乐桃花》那段可以用“兵荒马乱”来形容的时间里,我应约写了一部14万字的纪实作品,主角是中共在军队中的第一个党员,也是雨花台牺牲的第一位中共烈士,金佛庄将军。这位在北伐中颇有名气的将领牺牲时年仅29岁,警卫团少将团长,参加革命又很早,现存历史文献几乎为零,我遍索可能找到关于他的历史遗存的地方,只找到三千字多一点点的生平事迹。今天已很少有人知道他。当时选这位烈士作为传主,主要考虑他无后人,作品出来之后不必看谁的脸色,更不能由着传主的后人在不可能征得传主同意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好恶附会或删减传主的“生平经历”。难度可想而知。好在我深读过1912到1945年那段波谲云诡的历史,我把传主放还到具体的历史时间段中去,像观察一枚种子的发芽生长过程中那样,推演传主金佛庄的思想变化过程和革命成长过程。要写好一个人,必须跟这个人同呼吸共命运,喜欢他的喜欢,忧虑他的忧虑。要是用三个月写一个人的一辈子,作家便用三个月时间把主人公的一辈子生活一遍。这本书在史实上带给我的挑战,远远超过文字的文学性挑战。我确实想把他写好,在于我不想让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永远籍籍无名,我钦佩于他在每一个历史关键时刻所作出的判断和选择。我把这本书定名为《风向与信仰》,无趣的历史像一枚枚干燥的茶叶投入水中,在温暖的情绪中一点一点舒展开,变成有趣的故事。关于这本书,不谈文学性。
除了读书和那一点点写作,在匆匆忙忙的这一年里,似乎再无可言的事情,生活过得像一横加一竖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