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产承包“第一组”
时间:2009-08-10 A+   A- 举报

60个“启东第一”(11)    

□史实

1981年,向阳公社九大队第二生产队在全县第一个实行联产承包到户,采取“保证国家的税收和征购,完成集体的提留任务,剩下都归自己”的劳动计酬方式。

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明确肯定包产到户。结合向阳公社九大队第二生产队的经验,9月,启东全面实行包产到户。至年底,全县10311个村民组中,实行联产承包制的有10218个,占99.1%。1984年7月,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意见》,从当年秋播起,土地承包期一般从原来的1至5年延长到15年以上,32.08万户农民领取了土地使用证。

联产承包制的全面实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农业产值由1979年的8.75亿元提高到1984年的10.2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52元提高到445元。

□回眸

几经合并更名,原向阳公社九大队第二生产队现已“变身”为近海镇新阳村5组。8月7日下午,记者在新阳村村民陆兵家看到,3亩多的大棚内,韭菜、番茄等蔬菜长势喜人。陆兵介绍说,靠着这些大棚,他家已脱贫致富,年收入超过了2万元。新阳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黄飞告诉记者,近年来,新阳村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目前,该村平均亩收入超过3000元。

“那时,一年忙到头,许多家庭收入微薄,一些家庭还要倒欠生产队,成了‘倒挂户’。”现年55岁的黄建涛时任向阳公社九大队第二生产队会计,回想当年,对比现今,他感慨万千。

19户人家,89亩地。当时的向阳公社九大队第二生产队“人微言轻”,一直处于可以被忽略的位置。但在1981年春,该生产队率先实施土地“大包干”,着实风光了一把,成为当时东疆大地上包产到户“第一组”。“第一次感觉腰杆挺直了。”说到这里,黄建涛爽朗地笑了起来。

当时的生产队,是一个典型的纯粮食生产小队。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按照出工情况,记录工分,凭工分发钱。“一年四季,村民几乎每天都闲不着,白天要出工干活,晚上还要去队里核对工分,看病、走亲戚等私事必须请假。”陆国祥家是当时村里条件比较差的一户,“家徒四壁”是最真实的写照,一家七口人全靠陆国祥夫妇俩出工挣工分,拼命干一年也填不饱几张嘴,在村里的账本上,总是旧债未还又增新债。

1978年,安徽小岗村农民搞起了包产到户的尝试。“当时的生产队队长王信元通过听广播、看报纸了解到这一新生事物后,决定动员生产队成员开始尝试。”黄建涛回忆说。这一想法得到村民的积极响应,每天都有不少人催着快点分田。“为了尽量做到公正,由我和队长等几个人进行商量,先确保良田、再按剩余劳动力分配的办法,直接将地分到户头。”黄建涛说。

分田到户后,每户人家的积极性一下子调动了起来,出现了人人抢活干、人人认真干的喜人景象。“村民们干多少活都不觉得累,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想起当年的激情,黄建涛饱经风霜的脸上再次浮起了笑容。当年底,全队粮食亩产585.25公斤,比联产到劳增长15.1%;皮棉亩产71.75公斤,比联产到劳增产9.4%。“一些农户还清了旧账,我家的收入也比上年增加了五成。”黄建涛说。         本报记者  张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