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会” (沙地民俗)
时间:2007-10-12 A+   A- 举报

                                                        ◇陆  欣
过去,沙地人遇到结婚、生病、丧葬、建屋、买地皮等一些大事难事急事,如果一时经济困难,借贷又无门,于是就设法做“会”。

做“会”一般由发起人(称“会头”)与亲友、邻居商量,或邀请相互信任的同行若干人参加。通常一个小会常由8注或10注组成,一注(注,俗称“脚”)其实就是一股,称之“会脚”。通常大家约定在年近岁毕的时候会一次。每次各缴一定数量的会款,轮流交由一人使用,称之得会,借以互助。会头往往先收第一次会款,以后按摇骰方式,决定会脚收款次序,直到参加者轮完为止。因此也称为“摇会”。参加做会的一般都是穷困的人,会款数额不大,亲朋好友不付利金,街坊邻居则需付一定利金,遂民间称之做“会”。

做“会”往往在会头家里举行。会头通常是由社会名流或殷实人家担任。做“会”是决定谁先收会款的一种博弈性的表决形式。会头事先同各位承会者协商好会钱的金额和做“会”的日期。到做“会”的那天,各承会者带上钱币聚集到会头家来。此时,会头家早已摆开桌子,庄重地将两粒骰子放进一只大碗,大碗上反扣一只小碗,放在大桌的中央。等承会的都到齐了,大家依次端起碗,神情专注地捧起来,一番上下左右的剧烈摇动,“叮叮当当”骰子撞击瓷碗发出的清脆声,如鸣佩环,拨动着摇碗者急切而又期待的心,压过了众人的喧哗猜喝声。摇毕,会头小心翼翼地揭开小碗,报出骰子的点数,最后由摇得骰子点数最大者得会。得会者自然满心欢喜,次序落后者也服气接受。得会的从下次交会钱时起,每次需另加几分钱的利钱。会钱及利钱统一交给会头,由会头收齐后如数交给下一轮得会者。直到最后一位承会者得到会钱后。

沙地人讲义气重友情,又好“轧苗头”“掼派头”。在做“会”之日,会头或得会者都要买鱼买肉,准备好酒好菜招待与会同仁,大家尽兴喝酒,借机议事或交流谋生之道。沙地有句俗话叫做“吃煞会酒,饿煞喜酒”,可见“会”酒菜肴之丰盛和喝酒时间之长 。酒席上,无论是率先得会的还是收底的,大家无不畅怀痛饮。在酒酣耳热之际,一切变得好说好商量,得会的次序和下次会期也就在席间得到妥善调剂和商定。

又据,启东成陆最早的吕四、王鲍、 志良一带做“会”的民俗:摇会的时候,大家群情高涨激愤,做出一副有钱有派头的样子。摇骰子时逍遥自在,眉飞色舞,参与会酒的又海喝穷吃,通常是通宵达旦,叙友情叙男人,说打算,得意逍遥全部装在脸上。同时,参会的都是男人,寡妇人家不能参与,女人也不能参与喝酒。因此又把小摇会称做逍遥会。

时过境迁。小摇会成了人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一段热闹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