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丹
“再打一次电话试试!”9月初的一个清晨,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陈佺坤坐在堆满卷宗的办公桌前,指尖摩挲着一张泛黄的欠条和一大沓送货单。
欠条字迹洇染似水渍斑驳,送货单经年累月卷了边。尽管此前庭审中双方态度坚决、互不相让,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想“再调一次试试”!
这是一桩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老黄常年经营包装盒生意,被告老朱则从事海鲜买卖,两人曾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老黄长期向老朱提供海鲜包装盒。直到2025年8月中旬,老黄手持一张欠条和一沓尚未结算的送货单将多年合作伙伴老朱诉至法院,要求老朱支付两项欠款共计5万余元。
此前的庭审中,老黄拿出一张欠条说道:“这张2008年的欠条,2万元到现在一分没还。”老朱却反驳:“欠条上写的是2003年。都过去二十多年了,你从来没有问我要过这笔钱,早就过了诉讼时效。”
接着,老黄又拿着一沓2006年至2009年间开的送货单说:“这批货款扣除你当时给我150箱3块一斤的带鱼抵扣的钱,还欠我3万多元哩。”老朱听罢连忙反驳:“这么好的带鱼你算3块一斤?当时可是说好算13块钱一斤!”
争议的核心藏在两个关键点里:其一,写欠条的年份是2003年还是2008年?其二,关于“150箱带鱼抵扣货款”的约定,双方各执一词。
陈佺坤将调解时间约定在9月5日,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
年逾古稀的老朱搓着满是老年斑的手,声音沙哑:“法官,我早歇业了,身子骨也不行,真拿不出那么多钱……”话音未落,老黄的眼眶也泛起了泪光:“不是我心狠,员工要发工资,我实在拖不起……”双方各执己见,调解被迫结束。
老朱申请对写欠条的时间进行鉴定,但鉴定费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他转向经验丰富的法官吴永飞请教。“证据本身不会说话,细节里藏着答案。”吴永飞拍了拍陈佺坤的肩膀说道。
“200×”的“×”位置,粗看像“8”,细看却有“3”的轮廓;再凑近些,“3”上竟叠着“2”的痕迹,倒像是原本写了“2002”,又急着添了一笔改成“2003”,结果越描越像“2008”。
突然,他注意到“元月6号”的落款,猛地拍了下桌子,“年初写年份,确实容易写错!”陈佺坤连忙拨通了电话,放软了声调,“您说欠条是元月写的,那年头刚过完年,是不是把错写的‘2002’改成‘2003’,后来又看岔了?”
陈佺坤趁热打铁,分析道:“如果这欠条真是2003年写的,你也没有证据证明你一直问老朱要过钱,到现在确实已经超过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
沉默片刻,老黄的语气缓和下来,“我来联系老朱,再组织一次调解。”陈佺坤语气里带着笃定。
9月6日恰逢周六,但陈佺坤一大早就扎进水产市场,挨家挨户问十几年前的带鱼行情。9月10日,陈佺坤再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朱当场打款2000元,并承诺逾期不履行将支付违约金。
余晖中,了却心事的老人一同返程。陈佺坤站在法庭门口目送,夕阳照在身上,格外温暖。
9月18日,市人民法院的调解技巧培训会上,新入职的法院干警向陈佺坤请教“调解秘诀”,他笑着翻开随身携带的旧笔记本,扉页上工整写着一行字:调解不是算数学题,是解人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