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江明霞
“法官,为表诚意,第一笔20万元履行款我们已经带来了!”近日,市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室内,启东某酒店有限公司员工将一沓沓码放整齐的现金置于桌案,这一幕让一起僵持多日的买卖合同纠纷迎来圆满结局——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案件成功调解。
案情要从一场合作说起。原告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是被告启东某酒店有限公司长期合作的蔬菜食品供应商,此前双方一直遵循“按月结算货款”的约定,合作顺畅。然而自2024年3月起,被告因经营不善陷入资金周转困境,货款支付逐渐出现拖欠;至2024年底,双方无奈终结合作关系,但被告仍欠140余万元货款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选择诉至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蔡中中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当即决定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推进工作。她先后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一边耐心倾听原告的催款诉求,一边细致了解被告的经营难处,同时结合法律规定积极释法明理,引导被告正视义务、主动协商。
电话沟通中,被告坦诚表示,公司对欠付货款的事实并无异议,只是当前资金链紧张,无力一次性支付140余万元欠款,恳请法院协助协调分期付款方案。即便公司银行账户已被原告申请保全,被告仍承诺“会想办法凑齐首期款,带到调解现场表诚意”。
调解当天,当20万元现金整齐摆上桌面时,原告方被被告的履约态度打动。“我们和被告合作多年,今天他们这份诚意我们看在眼里,经营都不容易,愿意再宽限一段时间,互相体谅!”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当场表示同意分期付款方案,双方迅速就后续付款计划达成一致。
“群众事情无小事,法院调解就得立竿见影,帮群众快速解忧。”面对双方当事人的连连道谢,蔡中中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司法为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