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0日下午,市人民法院和合法庭邀请东海镇仲辉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东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将法庭“搬”到现场,精准查明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东海镇两户村民系邻居,原告黄某、陈某主张被告顾某在相邻的土地上,私自搭建铁丝网至其房屋的墙上,以及将砖块堆至其墙上,致使其无法在自家住宅的北侧散水(靠近勒脚下部的排水坡)上进出或干活,同时主张其屋前的场地也被顾某强占。顾某多次将其放置在自家场地上的花盆等物品强行搬走,损害了其正常通行权利,故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拆除搭建在原告房屋上的铁丝网且移走砖块。
考虑到双方系亲戚、邻居,若是简单地一“判”了之,非但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还可能让矛盾激化。为充分查清案件事实,法官前往案涉房屋处进行现场勘验,在各方当事人的见证下,通过比对宅基证、现场测量、拍摄照片和视频,详细记载现场争议细节,为后续案件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在融和法庭·东海镇综治中心,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联合村干部、调解员共同做工作,围绕《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法院审结的排除妨害纠纷等典型案例,为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融和法庭”便民利民的优势,不断提升司法审判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通讯员 徐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