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是听障人士,在申请伤情鉴定时被“拒之门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多方协调,为其解决了鉴定难题。近日,这位听障当事人送来锦旗,向法院表达了“无声”的感谢。
2024年12月,郁某因交通事故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同时向法院申请颅脑损伤后智能及精神障碍伤残程度鉴定。因郁某为听障人士,第一次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以无法进行有效沟通为由退案。市人民法院多次协商沟通后确认,如果有手语翻译协助,可继续进行鉴定。
“法官,这手语老师让我们去哪里找,而且我们找的手语老师,保险公司也不一定认可呀!”得到鉴定机构退案消息的郁某亲属在电话里焦急地说道。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对方情绪,表示法院会帮助其解决困难。
依托“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市人民法院与市残疾人联合会沟通,同时发函要求建立诉讼辅助人员名册,最大程度解决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的不便。很快,法院收到了残联的回复,“法官,请转告当事人,残联已提供手语专业人士名单,如果有需要,鉴定结论出具后,我们也愿意协助调解!”
3月26日,启东特教学校手语翻译季老师与法院鉴定人员一起前往南通,面对面提供翻译服务,辅助鉴定机构现场问询,郁某的伤残鉴定工作最终顺利完成。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通过建立市残联诉讼辅助人员名册、提供盲文版诉讼指南、完善诉服中心无障碍设施等方式,不断强化诉讼便民机制,做深做实残疾人司法服务工作,提供有温度、无障碍的诉讼服务,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 张佳瑄 凌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