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员赵建飞收到一面从陕西宝鸡寄来的锦旗,寄件人王某是他承办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
王某系陕西一家装饰材料商行经营者,依约向某建设公司提供了建材。经王某估算,该建设公司结欠货款22500元,王某多次催促建设公司还款,该公司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王某将该建设公司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赵建飞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和矛盾根源。他发现建设公司并非无力支付,而是对货物数量存在“账目差”,导致双方长期僵持。为此,调解员组织双方逐笔核对两年间的交易流水。查清事实后,一方面,调解员与该公司进行深入沟通,结合法律规定,阐明公司消极履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该企业体恤供货方王某作为个体经营户的困境;另一方面,耐心倾听王某提出的异议。最后,调解员提出当庭履行的调解方案,当事人一致同意。
(通讯员 凌斐颖 陆天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