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执行人周某在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下,竟偷偷提出5万多元公积金用于其他开销。本来还处于交通肇事罪缓刑期内的他,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实刑。日前,市人民法院发布了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该案是其中之一,为企图实施类似拒执行为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
周某借款未归还,被王某告到法院。2022年3月,经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分期偿还王某借款共计25万元,如逾期还款,需加付违约金2万元。后周某未履行生效调解书中的还款义务,王某于2022年5月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市人民法院责令周某申报财产情况,并作出执行裁定要求周某依照调解书立即履行义务。然而,周某却在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情况下提取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余元,用于个人其他开销。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将周某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财产报告令后,有义务向法院主动报告前一年度至今的财产状况,并应当及时报告财产变动情况。本案中,周某在明知涉案债务未履行的情况下,擅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用于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周某2022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案发时其尚在缓刑期内。最终,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前判缓刑部分,与本罪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对周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季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