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享受补贴额度最高3万元
时间:2024-12-06 A+   A- 举报

本报讯 12月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已开始实施,即日起市民可对照条件申请相关补贴。

根据《细则》,房屋产权人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老旧住房,包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于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改造合同;由装修公司按照合同代为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如符合条件,房屋产权人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表、房屋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房屋装修、改造合同原件及相应付款凭证(正式普通发票)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本次补贴申请时间截至今年12月31日。市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若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申请人申请补贴后如果发生退货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受理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本报记者 王皓 通讯员 顾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