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求,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从2024年9月14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据悉,补贴对象为交回个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并在经审核公告的我市销售门店,通过银联商务支付平台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补贴费用在购车时直接抵扣。以旧换新补贴认定时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2024年9月14日至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上线前,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换购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消费者,可至原销售门店对原交易信息进行补录。
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1次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含税价)分档实施。其中,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综上,最高可以获得补贴600元。
(季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