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年8月,倪大伯受雇在施大伯家劳作,劳作过程中突然倒地,施大伯的家人立即拨打了120,待救护车到场时,倪大伯已无生命体征。事后,倪大伯亲属与施大伯就协商赔偿事宜意见不一,遂诉至法院。
高新法庭庭长王辉了解情况后,认为两家人系多年乡邻,若简单地一判了之难以真正化解矛盾、消除怨气,还有可能加剧邻里矛盾。本着以和为贵原则,王辉庭长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沟通进行调解。
考虑到涉案事故发生在村里,村委会及乡镇调解中心参与了前期调解,对案情较为了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王辉庭长决定在融和法庭·南阳镇综治中心开展调解,村干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参与调解。
调解团队分工合作,“背对背”与两家人进行沟通交流。两组分别就鉴定风险、执行风险、法律规定、类案处理等进行了深入浅出分析,就赔偿金额进行反复协商。经过耐心释法明理,两家人心中的赔偿金额逐渐接近。王辉庭长趁热打铁,让两家人“面对面”讲清诉求,希望双方将心比心,珍惜多年邻里情谊,各退一步。
经过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后,两家人话起了家常,施大伯更是为倪大伯儿女讲起了两家人过去的美好瞬间,在场人都倍受感动。
融和联动,共同治理。判决不是纠纷的唯一处理方式,“事了人和”才是司法最终的目标追求。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发挥融和法庭多元解纷力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通讯员 常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