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安排,日前,市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大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某包装材料厂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张某结欠原告某包装材料厂货款307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配合履行。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张某家中,耐心告知其执行法律依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是张某态度依然强硬,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当场对张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张某迫于法律威严,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现场主动履行10000元,双方当事人就余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申请执行人遂申请解除对张某的拘留措施。
胡某与陈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陈某耐心沟通,陈某表示自己经济困难,宽限数日后仍未履行,随后更是玩起了“失联”,拒接电话,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敲门均无人应答。本次执行中,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在小区门口成功蹲守陈某,法院当即决定强制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现场对其释法明理,并向其发放“预拘留”通知书。此时,陈某终于意识到拒执的严重后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此案得以和解。
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33人次,入村、入户调查3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2人,发放案款180.6万元。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延续“夏季攻势”,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小标的大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季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