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0日,寅阳派出所民警仅用4小时便为群众找回被顺手牵羊的钱包,赢得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天上午8时许,辖区群众陆女士向寅阳派出所报警称,其将钱包遗忘在卖豆腐的摊位,现在不见了,请求帮忙寻找。经了解,陆女士早上在农贸市场购买豆腐,付钱后不慎将钱包遗忘在摊位柜台上,钱包内有410元现金、各类证件以及一条带有黄金貔貅的手串。
民警迅速赶到农贸市场,了解情况后,迅速锁定顺手牵羊盗走钱包的中年男子周某。随后,民警赶往周某住处进行调查。刚开始,周某还矢口否认,后民警在周某家中抽屉角落发现陆女士遗失的钱包,面对证据,周某承认了自己在陆女士离开后发现钱包,并将钱包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捡到他人财物应及时报警,交由警方处理。如果捡到财物拒不归还,达一定数额时可构成犯罪。
(本报记者 王天威 通讯员 庄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