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知酒驾入刑,仍有不少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这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利用酒驾司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的心理,敲诈勒索巨额财物。近日,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碰瓷者陈某、陆某拘役5个月、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陈某和陆某经济拮据,却想走捷径赚钱,二人一合计,将目光锁定酒驾司机。一天凌晨,他们终于蹲守到了目标。“那边有一辆车去KTV,肯定是去喝酒的,等他出来,咱们跟上去,弄点钱花花!”陈某向陆某提议。此后,陈某见车子从KTV离开,立马打电话告诉陆某可以行动。陆某驾车尾随,终于在一个路口,“一不小心”追尾了对方的车子。
“实在对不住,咱们报警处理吧。”陆某下车向车主“道歉”。车主见状慌了,连忙建议私了解决,表示愿意支付陆某修车费。陆某在交谈中闻到了车主身上的酒气,自然不肯轻易放走这条“大鱼”,其与陈某通电话商量好,随即向车主伸出五根手指。
车主眉头一皱:“5000元?”陆某却道:“5万!”面对这样的巨额赔偿,车主哪里愿意。双方争执很久,最终以9500元“成交”。见车主迟迟不愿支付该笔款项,陆某急了眼,拨通了报警电话。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陈某、陆某的敲诈勒索行为败露。市人民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陈某的前科劣迹以及陈某、陆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 陆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