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市民安心度夏
时间:2024-05-14 A+   A- 举报

我市开展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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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夏季来临,“防蚊贴”“防蚊剂”“防蚊液”“驱蚊手环”等即将进入销售旺季。近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先后检查北新镇、南阳镇、东海镇等地部分商超20多家次,检查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80多批次,发放驱蚊类产品规范经营提醒函100余份,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用于预防、控制蚊蝇等有害生物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属于农药。只经营防蚊驱蚊类农药的经营者虽无需领取农药经营许可证,但经营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证。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将按照经营假农药处理。同时,经营者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农药登记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包装标签是否规范,核实农药产品登记的防治对象与标签标注内容是否一致;防蚊驱蚊类农药应当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下阶段,农业部门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严打生产、经营假劣驱蚊类农药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驱蚊类农药产品市场秩序稳定,提高从业者守法经营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讯员 陆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