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谁之过?
时间:2024-02-27 A+   A- 举报

狗咬狗,谁之过?

法院:狗主人未尽看护义务应自担部分损失

租户家的狗偷跑出来,被房东家的狗咬伤,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一天夜晚,在农村的出租屋外,王某夫妇上完厕所回到房间后,发现自家饲养的宠物狗不见了。王某焦急万分,到处寻找,最终发现宠物狗被房东家的狗咬伤后躺在院子一角。

事发后,王某打电话报了警。民警从中调解,但房东不愿赔偿王某损失。此时宠物狗受伤严重,王某夫妇只得先将狗送往当地宠物医院进行治疗。狗出院后,王某夫妇与房东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夫妇于事发当天入住房东家,对周边环境不甚了解,更不知房东家养了一只体型较大的土狗。当晚王某陪爱人去卫生间时,一时疏忽,未关房门,致使宠物狗偷跑出来,遇到了房东家拴在院子一角的土狗,两狗发生冲突,最终王某夫妇的宠物狗被咬伤。

庭审中,王某夫妇提交了合法养狗证明、狗狗治疗病历及发票等证据。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法庭质证、辩论,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王某夫妇认识到对自家宠物狗未尽到看护义务,在本案中也存在过错,遂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该案中,虽是房东家狗咬伤了宠物狗,但王某夫妇对自家宠物狗未尽到看护义务,存在过错,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饲养动物应当依法依规,就本案而言,养狗人士要清楚所饲养狗的品种、危险程度,外出遛狗尽到看护义务,定期为宠物狗接种疫苗,还要根据要求为狗上牌,避免不文明养狗行为,防止宠物狗造成他人损害等。

(通讯员 常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