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南阳镇永和村
现场办案暖心 普法宣传入心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以案释法”作用,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南阳镇永和村,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本案当事人是南阳镇永和村第三网格村民,其自继女未成年起就承担起抚养责任至其成年,后出资80余万元为继女小家庭提供帮助,当事人表示其继女未尽赡养义务,要求其返还之前资助的80余万元,一审被驳回诉讼请求后向南通中院上诉,最终南通中院判决继女返还扣除遗产部分后的相应金额。
庭审过程中,审理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对案件进行深层次分析。休庭讨论期间,工作人员向在座村民发放调查问卷,在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增加群众的参与度。在法官、村委会、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在场群众“沉浸式”旁听了全过程,庭审现场庄重严肃,过程严谨有序,该案公正的宣判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官还举办普法宣传教育讲座,就群众关心的借贷纠纷问题,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 朱俊俊 通讯员 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