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逃逸撞伤交警
时间:2023-12-04 A+   A- 举报

酒驾逃逸撞伤交警

男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但有人却蔑视法律挑衅警察权威。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酒驾袭警案件,依法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2年。

【基本案情】

“我自愿认罪。”站在被告席上的陆某懊悔地说。事发当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某路段设卡查酒驾时,一辆白色宝马轿车行驶至民警布控区末端公交站台后突然刹车准备掉头,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第一时间上前查看并要求陆某停车,面对左前侧、右后侧民警拍窗大喊“停车”,陆某因害怕酒驾被查,在明知民警在其车两侧拦截的情况下仍猛踩油门左拐,逆向加速行驶逃离现场,期间将车身左侧两名民警撞倒在地,致其中一名民警身体多部位擦伤。经鉴定,该民警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

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严重危及警察人身安全,损害了警察执法权威和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被告人陆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陆某以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官说法】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避免人民警察依法履职过程中遭受暴力侵害,保障人民警察人身安全,严惩袭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独立设置为“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设立的目的在于警示袭警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尊重人民警察”的良好氛围。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积极配合,理性沟通、交流,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刑律。

(通讯员 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