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76辆巡游出租汽车或全部更新为纯电动汽车
出租车迎来“绿色升级”
本报讯 2023年12月起,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使用年限即将届满。日前,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有序推进新一轮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我市出台《启东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新实施指导意见》,鼓励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
据了解,2016年12月以后投放的注册登记在我市的所有巡游出租汽车,可参加新一轮更新,要求更新的车辆应为新车,车型应当符合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适应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与城市发展相匹配。车辆应为5座乘用车,轴距不小于2650mm,类型为出厂设置为汽油、燃气的双燃料清洁能源汽车(合格证标明双燃料或燃气)或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其中,双燃料汽车环保不低于国VI标准,企业、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结构、构造及燃料类型;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为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辆,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
《指导意见》鼓励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对2024年8月底之前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按新能源纯电动车辆数对企业进行购车补贴。各公司根据更新车辆规模数进行差异化补贴,单车最高补贴不超过2.5万元。享受购车补贴的车辆经营期内不得转户,否则按照转户后剩余车辆数对应的补贴标准退还购车补贴。对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按照实际投放的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数量的20%奖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但不得超过企业原有总数的10%。奖励的经营权指标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投放纯电动汽车,不得擅自转让,否则收回奖励的经营权指标。
此外,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根据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规定,可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履行相关运价调整程序后确定运价标准。
市交通运输局客货运管理科科长陆健健告诉记者,公共交通领域的电动化具有重大意义,出租车电动化环保效果突出,尤其对减少尾气排放和废热排放的效果显著。出租车每天运行300公里以上,用油量大,换成纯电动汽车后将对城市环保产生积极作用。选用纯电动车,企业确实增加了一定的投入成本,但驾驶员的经营成本会降低,所以除了环保意义外,驾驶员也会获利,市民乘坐也更舒适,行业会更稳定。
目前,更新工作已启动。根据前期收到的书面申请来看,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更换纯电动汽车的意愿非常强烈,涉及本轮更新的176辆巡游出租车或将全部更新为纯电动汽车,预计从12月起,市民们就可以在街上看到崭新的纯电动出租汽车。
(本报记者 王天威 通讯员 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