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9家优待定点医院
本月25日开通 优先服务窗口
本报讯 日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启东市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为启东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定点医院的通知(试行)》,就优待定点医院、优待对象、优待项目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为切实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待工作,为广大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不断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我市确定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9家医院为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定点医院。据了解,优待对象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他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配偶、本人父母、子女)。
从7月25日起,我市所有优待定点医院全部开通优先服务窗口并设置醒目标志,优待对象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医保卡)和本人优待证(含“通通优”拥军卡)享受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医保结算的“六优先”服务。
另外重点优抚对象住院个人自付部分按照南通市医保局“通医保规[2020]3号”文件规定执行;个人健康体检套餐优惠20%。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集中组织的团体体检,按招标价格执行;鼓励设置重点优抚对象专用病房。
(季则)